中新網溫州10月11日電 (記者 張茵通訊員鹿軒)溫州市區一家熟食店生意火爆,因滷豬蹄味美吸引了不少消費者。讓人意料不到的是,老闆滷豬蹄的“秘方”竟然是在鹵汁裡面添加了罌粟殼。10月11日上午,溫州市鹿城法院開庭審理該熟食店老闆熊某涉嫌生產、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。
  36歲的熊某是一名單身母親,來自重慶市,土家族,小學文化,在溫州市區經營熟食店,靠著小店的收入養育3個孩子。
  公訴機關指控,今年7月12日,熊某在其經營的熟食店內,將罌粟殼添加到鹵汁內滷製豬蹄,併在隨後的三天內將這些豬蹄出售給市民。
  7月15日,熊某再次用添加罌粟殼的鹵汁滷製了一批羊蹄,放於店內銷售時被鹿城區工商局查獲,店內的混合滷製豬蹄、鹵汁一桶、罌粟殼疑似物一袋也被當場查獲扣押。
  當天上午9:30,熊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。
  經鑒定,罌粟殼疑似物中檢出嗎啡、可待因、蒂巴因、罌粟鹼及那可汀成分,鹵水、豬蹄、羊蹄中均檢出嗎啡及可待因成分。
  熊某稱,自己是在今年7月11日凌晨3點鐘左右,到溫州菜籃子錦繡農貿市場購買羊蹄,買好之後,就走出了農貿市場的大門。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湊過來搭訕,得知熊某從事熟食生意,男子便稱自己有一劑“調味品”,保準客人吃了還想吃,隨即打開身邊的一袋東西。
  熊某一看,發現男子所稱的“調味品”,在她老家被叫做“大煙”。“我們老家做菜的時候也有放這個當調料。”熊某稱,自己並不知道在鹵汁裡面添加“大煙”對人體有害,經過討價還價,她從男子處購買了200個罌粟殼,以150元成交。
  7月12日當天,熊某在鹵汁裡面放了5個罌粟殼,做了一批豬蹄,鹵汁做好之後,就把罌粟殼扔掉了。在公安偵查階段,她稱大概賣了100多個“秘制”豬蹄,每個賣10元。
  “我只是想要增加銷量,回頭客一多生意就好了,現在真心後悔,對廣大消費者表示歉意。”熊某當庭悔過並認罪。其辯護律師認為熊某僅用了5個罌粟殼滷製豬蹄、羊蹄,且羊蹄尚未出售時即被工商局查獲,社會危害性小,情節輕微。
  公訴機關認為熊某在食品中摻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,並用於銷售,其行為應當以生產、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求其刑事責任,建議法院在有期徒刑1至2年範圍內量刑。
  鹿城法院將擇期對案件作出宣判。(完)  (原標題:溫州一熟食店用罌粟殼滷豬蹄 老闆被問責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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